最近又開始看書了。談不上愛,硬要說的話是某個時刻開始的不連續習慣,總會在某些時刻或隔了一陣子特別想看書。這幾天一直在想一個問題,要說出來也不是,不說又一直在腦子裡轉,還是記錄下來吧。
問題:你是不是一個會讓人懷念的戀人?
我用“懷念”而不是“想念”其實是想讓心裡有個底,前者的感覺比較像是兩個人之間再無接觸或聯繫的可能,而後者則更多的感覺是兩人之間還有一些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在串著。我身邊有一類朋友是那種和戀人分手了就徹底回歸成陌生人狀態的,我標籤為“reset”;而另一類是即使分手了也還可以聯絡或始終能保持聯絡,好像系統更新一樣,東西不變,內容改一改,我標籤為“update”。我想如果戀愛是從神祕到認識到熟悉到親密到喜歡到愛到失溫到冷淡的話,和平分手而成為“update”狀態是比較理想的狀態吧?除非後面是一些謊言或欺騙或背叛導致你徹底無法忍受必須像切除手術一樣把一切都割除,那兩個曾經分享過彼此夢想以及一些更私密的自己的人再次成為朋友是不是比較合理?
我挺矛盾的,我常在reset和update這兩者間置換。很多時候是發生在睡覺前,那個特定的時段為了入睡會刻意讓腦袋放空,當然是絕對沒成功過的。我會想起某個曾經的戀人,想起當時在一起的時候所經歷的一些事,會想起對方說話的語氣、曾經讓我心動的瞬間,甚至是早晨去搭客運前帶我吃過的古早味麵食。有時候我會想起曾經某個夜晚時刻很純粹很直接的親吻,那個時候的愛應該很熾熱很濃烈才對,也會想起曾經那麼不成熟的我,想起一些拉扯和眼淚。嗯,我是一個會懷念戀人的人啊。每每就在這一瞬間我會好奇,我是不是一個也會讓人懷念的戀人?我應該也會被某些人懷念吧?
最美好的大概还是那些初识的日子,是对彼此不全然地了解又极度渴望了解的那段时光。